
江苏省溧阳市上兴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和镇征收服务中心原会计何某某,是一位与钱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资深会计,却在退休前的最后十年滑倒在金钱诱惑之下。2013年10月,为了方便开支,时任园区总经理黄某让何某某以个人名义办理银行卡,将收取到的拆迁房屋结算款存到她个人的银行卡上。随着户头里的钱越来越多,何某某的底线逐渐失守,私欲也不断膨胀。在同学“发财妙计”的引诱下,何某某挪用公款购买了第一笔小额理财产品。很快,她就深陷其中,挪用公款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除了购买理财和基金产品,何某某还挪用公款出借给多人用于生意周转或买房投资,借款人还款时附上的“感谢费”让她获利颇丰。完成财富的“原始积累”后,何某某想要利用手头的公款借助股市的风口实现“日进斗金”。可她一进入股市就遇到股灾,不但把之前赚的钱都搭了进去,还赔上了自己和丈夫的部分积蓄。为弥补亏空,何某某不断挪用公款购买基金和理财产品,借款给他人获取利息,在贪欲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经调查,2013年10月至2021年3月,何某某共计挪用公款837次,累计金额为1.77亿元,经审计认定何某某挪用公款共计1296.61万元用于个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通知存款产品、基金、股票以及出借他人收取利息。 2021年5月,何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0月,何某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此外,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发生他人职务犯罪问题,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对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个别干部把“一岗双责”当做可有可无的工作,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监管的漏洞不去监管,坐视小错铸成大错,给国有资产带来损失。究其原因,就是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的淡化。我们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牢牢把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自觉性,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队伍,把“一岗双责”扛在肩上,落在实处。 案例中的何某某,并不是一开始就陷入犯罪的深渊的,随着私人账号中公款金额越来越大,她的思想发生了“质”的变化。最初抱着“这是小钱”、“别人不知”的这种心理,尝到甜头后的她,从此越陷越深。万事始为初,作为管理者、监督者,要时常保持警醒,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不仅自己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更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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